— 故事 —
關於肉鬆同學
我不愛拍照。
說來好笑,一個不愛拍照的人,最後卻做起了幫人留住時光的事。
肉鬆是一隻黑色的小貴賓。他從我大一那年來到我身邊,貪吃、認命、很乖,什麼指令都會。最喜歡睡在我的髒衣服上——因為那上面有我的味道。
其實我本來想養的是紅貴賓,純粹因為覺得那個毛色,很像肉鬆。後來去朋友家看剛出生的那一胎,聽說他平常是隻小霸王,總搶別的狗的食物——可是不知道為什麼,一到我手上,他就乖乖窩著,動也不動。那一刻我就知道是他了。名字我早就想好,他也就這樣,成了肉鬆。
他討食的樣子我到現在都記得:先用爪子抓碗,再抬頭對著我叫,然後回過頭,瞄一眼零食櫃——剩下的,你自己懂。他睡覺喜歡攤成一個大字,而且非得睡枕頭不可。小時候左後腳斷過,裡面打了鋼釘,走起路來總帶著一點點不協調——那卻是我在人群裡,一眼就能認出他的樣子。
他最愛的玩具是一隻憤怒鳥。陪到後來太臭太髒,我還是把它丟了。現在想起來,有點後悔。
他會唱歌。每次垃圾車放著〈給愛麗絲〉經過,他就跟著一起哼。睡著了會打呼,我打噴嚏,他也要跟著打一個。做錯事的時候——亂尿尿、偷吃零食被我抓到——不用我開口,他會自己走到牆角罰站。老了以後,他倒成了個老士官長,什麼指令都不聽了。
可是有一些事,從來沒變過。 他的毛,一直都很柔、很順。 還有他眼中崇拜的爸爸神, 連老了,都還是。
他陪我走過整個長大的過程。十六年。
2026 年的一個下午,
他去當了小天使。
我翻遍手機,才發現我和他的合照,少得可憐。我一直覺得「寫真」這種事離我很遠,太刻意、太不像生活。可是當他不在了,我才懂——我想留住的,從來不是「拍得好看」,是他還在的時候,那些再平常不過的瞬間。夕陽下他朝我跑過來,伸手就能摸到他的那一刻。
那些當時以為還有很多很多的瞬間。
因為我有遺憾。
而我希望你沒有。